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态度坚决是顺利离婚的关键(21日内离婚)

作者:旷良勇  更新时间 : 2021-02-19  浏览量:312

【邵阳离婚律师旷良勇案】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离婚问题,其他方面都没有太大的争议。本律师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案的诉讼策略,策略就是原告必须表现出坚决要求离婚的决心,不要让对方看到任何希望,不要让对方再抱有幻想。只要原告表现出已经彻底死心的决心,那接下来的事就很好办了。最终不负所望,本案成功处理。

本律师认为,如果铁了心要离婚,那就一定要告知对方及法官,即本人已经没有任何和对方和好的意愿,这是能否顺利离婚的关键。如果原告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对于到底是否离婚还犹豫不决,那这个婚是很难离的,起诉三四次没能离婚都是有可能的。

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

民事调解书

(2021)湘0525民初68号

原告:刘某东,男,XXXX年XX月X日出生,汉族,住洞口县水东镇某某村新屋组。

委托诉讼代理人:旷良勇,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

被告:邓某云,女, XX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住洞口县水东镇某某村某某组3号。

委托诉讼代理人:肖某某,洞口县某某法律服务所工作者。

原告刘某东与被告邓某云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,原告诉称,原、被告系夫妻关系,于1995年6月27日生育男孩刘某林,于2007年3月18日生育男孩刘某翔。因夫妻感情不和,原告于2020年4月向贵院起诉离婚,贵院于2020年5月13日判决不准离婚,此后,原、被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,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。为此,原告特再次向贵院起诉,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.

本案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原、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原告刘某东与被告邓某云自愿离婚;

二、婚生小孩刘某翔随被告邓某云共同生活,小孩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自择,由原告刘某东每年1月30号之前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0元,至小孩十八岁(开户行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,账号: 62179XXXXXXXXXX10372);

三、位于某某 村三扇两间两层半楼房,原、被告自愿赠与婚生小孩刘某林、刘某翔,被告邓某云享有居住权;

四、原告刘某东自愿给付被告邓某云经济帮助22800元(已付清)

五、其他无争议。

上述协议,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子以确认。

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150元,由原告刘某东负担。

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,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
审  判  员  唐  贤  朝

二0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

法 官助 理  肖  龙  飞

书  记  员  曾  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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