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刀威胁咱不怕,沉着冷静助离婚
作者:旷良勇 更新时间 : 2021-02-20 浏览量:473
【邵阳离婚律师旷良勇】本律师在代理该案时碰到了很多突发情况,最后都被成功化解,该案让本律师一辈子难忘,可以说是是本律师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。
2020年本律师代理唐某某第一次向法院起诉,刘某某以愿意协商离婚为由,要本律师把唐某某约到办公室详谈,谁知见面后刘某某却变卦,并拿出准备在背包里的水果刀变相威胁唐某某,报警后唐某某才顺利脱身。过年时刘某某曾带了汽油去唐某某家。开庭当天,刘某某在法院门口将唐某某的手机、身份证抢走,开完庭后在法官的护送下本律师和唐某某安全离开法院。本律师怕被刘某某的同伴开车跟踪,也担心他们在我们预定走的高速入口处堵我们,本律师决定前往其他地方上高速离开。很遗憾第一次起诉未能成功离婚。
2021年,本律师为唐某某第二次向四川某法院起诉离婚。刘某某接到法院电话后,表示愿意来洞口和唐某某离婚。考虑到刘某某比较多变,本律师对刘某某的承诺持怀疑态度。最后出乎意料,刘某某按约定来到洞口。因刘某某是四川人,如果唐某某做原告,那必须去四川起诉、开庭,经与刘某某沟通,由刘某某向洞口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,经法院主持调解,唐某某成功离婚。第二次起诉这么顺利,完全超出了本律师的意料,太有戏剧性了。
碰到这么极端的当事人,如果处理的不好,容易引发流血事件,所以本律师处理该案时非常谨慎。不仅是为了唐某某的安全,也为了本律师自己人身安全。本案的成功处理告诉我们,一切皆有可能,我们面对困难必须保持乐观的心态,问题都会有解决的那一天,坚持就是胜利,功夫不负有心人。面对突发事件,我们一定要沉着冷静,不要激发矛盾,不要吓得惊慌失措,要第一时间报警。我们做事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,不要把对方逼上绝路,否则对方可能会狗急跳墙,到时候吃亏的还是我们自己。本律师可以很自信说,本律师在处理本案时,尺寸拿捏的很到位,如果本律师不够成熟稳重,或者情绪失控,也许会出大问题。本案如果是其他非专业家事律师处理,也许结局不会有这么圆满。
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
民事调解书
(2021)湘0525民初XX号
原告:刘某某,男,XX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住四川省某某县某某镇XX村XX组XX号。
被告:唐某某,女, XX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住湖南省洞口县某某街道某某村某某三组。
委托诉讼代理人:旷良勇,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唐某某离婚纠纷一案,本院于2021年1月7日立案后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公开进行了审理。
刘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 1、判决原、被告离婚;2、小孩某婷、刘某政由原告抚养; 3、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事实与理由:原、被告双方系自由恋爱, 2009年7月20日生育儿子刘某政,于2010年2月23日在洞口县民政局登记结婚 2016年7月6日生育女唐某婷。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为琐事吵架,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。为此,原告诉至本院,请求支持原告诉请。
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本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唐某某自愿离婚;
二、婚生女唐某婷、儿子刘某政随刘某某生活,刘某某自愿承担两小孩抚养费,在不影响小孩正常学习生活的情况下,唐某某享有探望权,刘某某应当予以协助;
三、双方无共同财产、债权、债务,各自名下债权各自所有,各自名下债务各自偿还;
四、其它无争议。
本案诉讼费150元,由刘某某负担。
上述协议,不违反法律规定,本院予以确认。
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,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。
审 判 员 张 积 华
二0二一年一月七日
书 记 员 袁 絮